浙江大学法学,经济师。曾是民警,检察官,政府公职律师,现离开体制专职从事律师工作。2000年取得律师资格,从事检察工作十余年来,先后办理了上百件行民抗诉案件,三百余件刑事案件,其中不乏全国、全省有重大影响的案件、高级别领导干部案件、疑难复杂案件等。政府工作期间从事法制宣传、矛盾纠纷调处、政府法律顾问业务,作为公职律师代表政府行政应诉二十余件。二十三年的法律工作实践和多部门的工作经历,不仅具备丰富的办案经验,更积累了广泛的人脉资源。从事律师工作后本着办案讲求“专业服人,诚信待人,尽职敬业”的理念,服务好每一位当事人。